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2-02-24
刑法学是一门非常深奥的学科。里面有非常多的专业名词,而这些名词都是跟实际离不开关系的,可以说是紧密贴合的,那么,刑法的结合犯是什么意思?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结合犯是指具有刑法规定的独立构成要件和不同性质的几种犯罪,即原犯罪或合并犯罪之间的客观联系,根据刑法规定,将其合并为另一种犯罪,即新犯罪或合并犯罪,其中包含与原犯罪相对应的几种构成要件,且相互独立,犯罪人具有多种不同性质,可以作为单独的危害这一新型犯罪形态的犯罪。
(一)结合犯所结合的数罪,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
所谓独立的犯罪,是指不依附于其他任何犯罪,符合独立的犯罪构成的行为。
(二)结合犯是将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犯罪
典型的结合犯表现为:甲罪十乙罪=丙罪,丙罪便是结合犯。但这与罪名的确定有关系。
(三)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被结合为一个犯罪后,失去了原有的独立犯罪的意义,成为结合犯的一部分
(四)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结合为一个犯罪,是基于刑法的明文规定
刑法之所以将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规定成为另一独立新罪,有的是因为原本独立的数罪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容易同时发生;有的是因为一罪是为另一罪服务的;有的是因为数罪的实施条件相同。
结合犯和吸收犯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
(一)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日本刑法第241条规定的强盗强奸罪,就是典型的结合犯,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典型的结合犯。
(二)吸收犯,是指存在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它的犯罪行为,仅成立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一般选较重罪行量刑。例如,行为人为杀害李四,第一次杀人未遂,第二次将李四杀死。两个杀人行为都出于一个杀人故意,是吸收犯。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刑法的结合犯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结合犯是指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为另一个独立新罪的情况,我国法律并没有相应法条实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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