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王卫红律师:180 8669 3390

联系律师

    武汉王卫红律师

    咨询手机:180 8669 3390

    律师微信:手机号即微信号

    执业机构: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2-02-07

  刑事案件中一般都会为受害者一方申请刑事辩护律师,但是如果自身条件能够应付,也可以自行辩护,那么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

  (一)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二)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三)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二、刑事辩护需要从哪些方面入手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三、刑事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行为人有权针对被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等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庭上或者是停下辩解,这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还是委托由律师进行辩护的,都不得严重偏离案件事实进行辩护,否则视为辩护不合法。

  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辩护种类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刑事辩护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这三种,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确定采用何种方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