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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量刑是由谁决定的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1-12-22

  刑事类型的案件一旦发生的话,首先是由公安机关对于整个案情作出整体的调查,然后提交证据给检察机关,紧接着检察机关审查是否达到起诉的标准。那么刑事案件量刑是由谁决定的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量刑是由谁决定的

  判刑最终由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犯罪的性质应该由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案件经过侦查取证后,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定性,但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一)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二、量刑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决定是否判处刑罚

  犯罪以后,根据有罪必罚的原则,一般都须判处刑罚。但在我国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且,我国刑法中还有免除处罚的规定,对于具有某种情节的犯罪人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因此,决定是否判处刑罚是量刑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决定判处何种刑罚

  刑法对某一犯罪,为适应刑罚个别化的需要,一般都规定了数个刑种以供选择。因此,在决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以后,进而还要解决刑种的选择问题,以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

  (三)决定判处多重的刑罚

  在选择刑种以后,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刑种没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裁量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三、量刑的注意事项

  (一)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

  (二)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

  (三)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量刑是由谁决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嫌疑人被检察院起诉后,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合理量刑,法院是决定具体量刑标准,出具判决书的机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