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王卫红律师:180 8669 3390

联系律师

    武汉王卫红律师

    咨询手机:180 8669 3390

    律师微信:手机号即微信号

    执业机构: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过失犯罪里存在作为和不作为吗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时间:2020-11-10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犯罪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类,过失犯罪一般是指没有预想到行为造成的危害或者过于自信认为能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过失犯罪里存在作为和不作为吗?

过失犯罪里存在作为和不作为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不作为犯的,不作为犯是指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构成的犯罪,是主观意志上故意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